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史祎 全媒体记者 何伟)记者昨悉,襄城区日前出台《襄阳市襄城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共确定11类科技创新奖励,凡在襄城开展科技发明、创新的个人和企业都可获资助或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可获奖励3000元,企业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办法》规定,对于当年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的奖励。给予新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企业2万元奖励。对推荐获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企业获得当年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视等级分别给予1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办法》还设立了创新平台建设奖、创业平台建设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对新认定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或10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或省级3A级、市级、区级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2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检测平台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可分获20万元、10万元奖励,国家级产业联盟、标准联盟在襄城区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襄城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15万元奖励。《办法》还对热衷发明创新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凡在襄城辖区申请发明专利即可获500元资助,对辖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最高可获3000元奖励。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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