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可)7月2日,副市长龙小红对水环境不达标县(市)区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据了解,根据国家、省“水十条”要求,滚河汤店断面水质考核标准为Ⅲ类,汉江转斗断面水质考核标准为Ⅱ类,小清河清河店断面和云湾断面水质考核标准为Ⅲ类。考核结果显示,除小清河清河店外,其他断面水质均不达标。
龙小红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精准管控,建立台账,强化巡查,加强监测预警,提高防治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工作不安排、不落实,未完成考核任务,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我市将严肃追责问责。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