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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8-07-18 08:42:03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赵磊 全媒体记者沈明晶)继个人不再提交信用报告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简化业务办理要件。记者昨悉,今后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了。

  身份证作为证明居民身份的凭证,此前个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时一般都要求出具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留存。按照新的规定,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同时,为了规避精简证明材料时造成的潜在风险,而是由各公积金业务大厅、管理中心(管理部)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配备高拍仪、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对身份信息留存归档,以备调取复用。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还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系统,着力推动住房公积金行业“放管服”改革,实现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