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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后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一村支书向组织忏悔

发布时间:2018-09-19 08:27:10来源:襄阳日报

  通讯员 襄纪廉 全媒体记者 金橙

  1957年出生的范文启,是土生土长的老河口市仙人渡镇范家营村人。1998年12月至2006年1月,范文启任该村村委会副主任、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2006年2月至2014年7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14年8月起,他不再担任范家营村党支部书记、停止履行村委会主任职务。

  任职期间,范文启发生了多项违纪行为。直到2017年,还有群众针对他的违纪问题反复上访。2018年初,老河口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范文启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

  近日,记者从老河口市纪委获悉,范文启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老河口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纪检部门屡次接到群众举报

  2017年底,老河口市纪委先后接到上级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范文启在担任范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以权谋私、侵占村民土地补偿款和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据了解,2017年以来,范家营村村民先后向省纪委、市纪委举报范文启,反映其相关违纪线索20多条。此事引起省、市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移交老河口市纪委办理。

  2018年1月19日,老河口市纪委派驻核查组对范文启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查明其中部分问题属实。2月8日,老河口市纪委派驻审查组对范文启涉嫌违纪的问题立案审查。5月10日,该案移送审理。

  细数该村支书的“三宗罪”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经梳理,范文启主要违纪行为如下: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农户办事,收受礼品、礼金。在范文启任职期间,范家营村有赵某等三户农户迁入,范文启收取了每户500元的管理费,并据为己有。更为恶劣的是,该村四组农户郭某患有风湿病、孙子有病、靠低保为生,但范文启仍收受这家人的感谢费400元和价值约50元的两瓶酒。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2013年初,仙人渡镇个体户龚某、薛某找到范文启,提出想在范家营村集体土地上开办纸箱厂。其间,龚、薛二人邀请范家营村5个小组组长一起吃饭,并请范文启给了每个组长200元的现金好处费。2013年10月10日,范文启在未经镇土管所批准、未向镇“三资”管理办公室报告、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耕地以136896元的价格转让给个体办企业,并未将地款收回及时入村集体账户里。后来,龚、薛二人因在这块土地上搞小产权房屋开发被人举报,房屋地基被强行拆除。2013年10月17日,范文启将136896元地款全部退还给了龚、薛二人。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土地复垦保证金31588元。2010年3月,浙江老板李某在范家营村承包农户土地157.94亩种植茭白,交押土地复垦保证金31588元。范文启收到此款后,既未入村集体账户里,也未兑付给农户,而是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6年2月,合同到期,承包商未对土地进行复垦。范文启本应把押金兑付给农户,但他以本人垫付有村级支出为由,一直未将押金退还给农户。

  对此,当地群众怨声载道,反复上访。

  罪行暴露悔不当初

  此案暴露后,办案人员于今年5月23日同范文启进行了审理谈话。面对办案结果,范文启表示没有异议。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范文启写下了长达3页纸的检讨,向群众和组织忏悔。“我法律意识淡薄,这才造成了错误的结果。”范文启在检讨中说,作为一名村党员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因利欲熏心,他的手越伸越长,虽然明知身为党员干部不该接受礼金,但稍作退让后,仍坦然接受。

  回顾自己的堕落之路,他感慨:“违纪让我灵魂不得安宁……错误的发生,让我吸取了教训,做事做人,还得循规蹈矩……”

  范文启身为中共党员,在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群众反复上访。

  最终,老河口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范文启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