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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管理“八不准”发布 对违规乱停放的“三车”及所属方将严管重罚

发布时间:2018-10-10 08:30:27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徐翔 全媒体记者吴芳)为持续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破解共享单车“围城”乱象,近日,樊城区城管局再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发布《樊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八不准”》,要求各企业签订承诺书,严格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及电动车。

  此次约谈会上,樊城区城管局组织各品牌共享单车负责人,先后到焦家台巷、领秀中原附近道路上,了解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整治情况。随后,区城管局局长陈仁杰现场对非机动车在“三车”停放线外乱停放、占压盲道等不规范原因进行逐一讲解、分析,让单车企业明确城市管理中“规范停放”的概念和标准。

  约谈会上,区城管局向单车企业通报了近期整治共享单车的情况。截至9月20日,该局已暂扣共享单车及电动车15060辆。

  当日还发布了《樊城共享单车管理“八不准”》,包括:不准在辖区内新投放任何车辆;不准将车辆停放在“三车”停放线外,要做到首尾一致,整齐停放;一处“三车”停放线停放同一品牌车辆不准超过5辆;外观或部件损坏的车辆不得上街存放;及时清理车辆上的小广告、灰尘、污渍,不整洁的车辆不准上街运营;涵洞、天桥、医院、车站等人流密集区积压的同一品牌停放车辆不准超过20辆;无专人从事秩序管理的共享单车及电动车企业,不准在辖区内从事运营工作;微信督办、电话督办必须在5分钟内回复、2个小时内整改完毕,不准对督办事项不回应、不改正。各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

  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樊城区城管局对相关车辆将拖离现场,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按每辆20元进行处罚。逾期未接受处罚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物品进行销毁或没收。

  该局局长陈仁杰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对于违规乱停放的“三车”及所属方将严管重罚。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