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邓丽 全媒体记者 黄金晶)男子姚某认为交警查酒驾只会查汽车和摩托车,不会查拖拉机,便在酒后开着拖拉机上路。结果,一张罚单“找”上了他。
11月26日15时27分,南漳县公安局直属队民警在县城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四轮拖拉机缓缓驶来,民警将拖拉机拦停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拖拉机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便用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姚某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61.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便将该拖拉机暂扣,并将姚某带回做进一步调查。
最终,民警依照相关法规对姚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警方提醒市民,拖拉机、摩托车均属机动车,不要在酒后驾驶此类车辆上路。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