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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12-01 18:39:22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 芦珊、王艳兵)2018年11月,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蒋志华同志,带领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的领导、基层科长及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赴南漳、保康,实地观摩学习南漳县民商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漳县人民调解中心、南漳县城关镇文峰塔社区杜菊香律师调解工作室、保康县歇马镇河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保康县歇马镇司法所、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保康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保康县城关镇王湾社区文化墙。

  实地观摩完毕后,60多名与会人员在保康县司法局召开“襄阳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蒋志华主持会议,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宝剑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上各县(市、区)分管基层工作的领导分别发言,表示不虚此行,要取长补短,要认真学习并落实好南漳、保康优秀工作经验,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再出发,再加力再出彩。

  会议上,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蒋志华、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宝剑、保康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小刚、襄阳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芦珊分别为市直部分调解员授牌,举行挂牌上岗仪式。蒋志华同志指出广大调解员一律挂牌上岗,旨在“亮身份、树形象、优服务”,用仪式感,增强广大调解员归属感、尊荣感及调解对象的认同感。保康县城关镇土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王湾社区的“五老”义务人民调解员公示牌也值得各县(市、区)司法局学习。严格落实挂牌上岗制度,亦能加强人民调解员对自己高要求严标准,事事当标杆、做表率,彰显先进性。人民调解属第三方机构,来之于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工作牌是亮出人民调解员身份最直观最有力的形式,能让办事群众一见面就知道接待自己的工作人员是谁、能办什么事,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拉近了人民调解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后要在“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中普遍建立“首席调解员”制度,高效取信于民。

  蒋志华同志说,这两天大家冒着冬至的风雨观摩学习,人民调解工作就是一个风雨兼程、一程又一程的工作状态,而风调雨顺、一顺再顺是我们调解为民的工作目标。在南漳、保康观摩学习的这几个工作点中,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到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一是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发挥的好;二是调解阵地功能健全;三是调解人员、组织构架到位;四是调解文化氛围浓厚;五是调解卷宗规范。蒋志华同志指出南漳县、保康县司法局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现场,希望市直调委会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回去以后要狠抓落实。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各地发展不均衡,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推进力度不平衡,工作研究不深,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工作面不广,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在8月31日全市司法基层工作座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同志提出了总要求。大家需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加深研究,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加强宣传,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依法调解。我们一定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关键,打造法治襄阳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南漳县人民调解中心和保康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这种整合资源深化创新的模式很好,由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调解升级。坚持传统方法和现代方式、基层组织和多元力量“两个并重”,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网络建设,开展标准化治理,提供人性化服务。由传统手段向智慧方式升级,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枫桥经验”一路走来,硕果累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坚持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经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理念。让我们襄阳的这支“东方之花”长久不败,成为品牌文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贡献智慧,讲政治、顾大局、有情怀。

(作者:  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