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 8月11日,我市开出《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实施后的第一张罚单,樊城区新华路金贵族时尚广场门店负责人因拒签“门前三保”责任书被罚3000元。
今年5月初,金贵族时尚广场门店所在辖区居委会发现该店没有按照规定签署“门前三保”责任书,遂多次上门要求门店负责人签署责任书,并对其下达督导通知,但对方并不理睬。
金贵族时尚广场门店负责人薛女士认为,店铺经营一直守规矩,既没有出店经营,也没有卫生脏乱差现象,不需要签署“门前三保”责任书。后来,樊城区城管局中原中队又给薛女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但其仍然拒签,并擦涂了“门前三保”责任公示牌。
“薛女士认识不足,政府规章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市“门前三保”推进办公室工作人员高勇说,在这种情况下,城管部门只能对该店进行处罚。
8月11日下午,樊城区城管局中原中队执法队员给薛女士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在3日之内整改,并在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3000元罚款。若薛女士逾期不缴纳罚款,城管部门将把案件提交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件事也提醒那些违反‘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责任人,应该积极整改并主动参与‘门前三保’的管理工作。”高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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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办法要求临街单位、商户和居民住户等责任人签订“门前三保”责任书,在规定的责任区内,对市容环境进行保持和维护,达到“保整洁、保容貌、保秩序”的标准。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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