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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襄阳未年检车辆上路将被电子眼抓拍 罚款200元记3分
发布时间:2017-08-23 08:47:47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闫颖)为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杜绝未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湖北省襄阳市交警支队从2017年9月1日起,将对襄阳市区及各县市区,逾期未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上路行驶的车辆,实行电子监控抓拍。
 
  据了解,车辆检验应当在年检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6年以内免上线检测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也应当及时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否则将视为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或执勤民警处罚。
 
  襄阳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吕保南介绍,此举是为了敦促未年检的机动车抓紧时间年检,消除安全隐患,连续 3 个检验周期未审验将被强制报废。而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交警部门抓拍逾期未年检的上路车辆,主要是通过设置在道路上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自动号牌识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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