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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惯偷六次判处拘役 无证驾驶再次被行拘

发布时间:2018-11-17 14:40:07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新才、秦英)1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交警三中队依法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人郑某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940元的处罚。

  当日10时许,该区梅铺镇郑某驾驶鄂C3XX63二轮摩托车,前往该区谭山集镇方向行驶,行至谭梅路后河村1组路段被执勤交警检查时发现:郑某不能当场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及调查显示: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鄂C3XX63二轮摩托车年检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且车辆保险终止日期2017年6月21日。郑某的行为构成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在核实违法犯罪经历时发现:郑某在2012年9月7日因盗窃罪,被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年;2014年12月28日因盗窃罪,被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8个月;2015年10月18日因盗窃罪,被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7个月;2007年8月5日因盗窃罪,被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8个月;2017年09月03日因盗窃罪,被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8个月;2008年7月24日因盗窃罪,被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当日,郑某已被送往十堰市郧阳区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