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新才、秦英)1月9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以隐瞒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人曾富国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并收回假冒办理的A2驾驶证。
“去年至今的一年时间内,曾东为啥三次补办驾驶证?” 本月8日,郧阳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给茶店镇人曾东补办A2驾驶证时发现,曾东业务办理存在异常现象,便下意识地警觉起来。经民警反复询问、查阅档案、比对甄别发现,之前以曾东信息补办A2驾驶证当事人的图相为曾富国照片,同时发现,曾富国与曾东同为茶店镇人,这其中有着何种关联?为慎重起见,车管所遂将其作为案件移交至交警机动中队。
公安机关随即传唤曾富国,在事实面前,曾富国对假冒曾东之名及其身份证补办A2驾驶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核实,2018年11月中旬,曾富国无意间在自家居住小区路边的捡到一个钱包,见里面装有曾东驾驶证和身份证,当即喜上心头:“自己是B2驾驶证,不能开大车挣钱,要是能用曾东的身份证、自己的照片办个A2驾驶证,岂不是可以去送车挣钱?” 曾富国这样想着,随即也就这样做了。2018年12月20日,曾富国冒用曾东身份信息、自个儿的照片,补办了一个B2驾驶证。
郧阳区公安分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对采取假冒、隐瞒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人曾富国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并收回假冒办理的A2驾驶证。
(作者: 编辑: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