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郧阳最新消息

郧阳交警严处酒后持准驾不符证件驾驶多年未审验、未购买保险中型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人

发布时间:2019-01-19 17:09:19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秦英、陈新才)1月16日,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分局批准,郧阳区交警六中队从快从重对酒后准驾不符,驾驶多年未审验、未购买保险中型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人——王某,依法作出处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收强制报废缴机动车的处罚决定。

交警严处司机。通讯员供图

  16日15时9分,郧阳区茶店镇人王某驾驶鄂C3XX49号中型自卸货车沿“土天路”往樱桃沟村方向行驶,行至樱桃沟村八组路段被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拦车检查,发现王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交警遂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王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王某对酒精测试结果无异议。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持有2015年办理的C1型机动车驾驶证、且在有效期内;然而其驾驶的鄂C31249号车辆为中型自卸货车,需持B型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同时,其驾驶的C31249号中型自卸货车的检验有效期止2010年09月30日,强制报废期限为2018年09月28日,现状态为注销,且9未购买保险。

  17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执行拘留。

(作者:  编辑:卢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