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卢浮宫水池中泡脚、埃及卢克索神庙墙面中文“到此一游”、怀柔慕田峪长城写满了各种外文涂鸦……今后,游客再出现类似不文明行为,有可能会被旅行社解约清退出旅行团。
昨天,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的示范文本,即日起在全国推行使用,其中首次明确规定,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旅游者如从事违法或违反公德活动,旅行社有权单方解约,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余款。
旅行社不得安排购物获回扣
据悉,2010年和2012年,相关部门曾发布过上述四个旅游合同的示范文本。《旅游法》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两部门经过一年时间联合修订上述四合同的示范文本,并对旧版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
去年《旅游法》实施后,与之相配套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一直未出台。让业内一线旅行社面临尴尬和焦虑:旧版合同存在着不少和《旅游法》不一致的地方,如果继续沿用,有可能面临违法;如果简单删除,又可能出现许多漏洞。
记者发现,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是,新版旅游合同中对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原则和方式上设定了约束性条款,增加了旅游者的拒绝权和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义务。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游客还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与此同时,新版合同还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针对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情形,示范文本约定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在境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导游、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会向游客索要小费,这部分收入是他们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通常必须支付,比如泰国。此前,旅行社一般会按“国际惯例”向游客收取境外服务人员的“小费”统一支付。
两部门发布的新版出境跟团游旅游合同要求,旅行社出团前要如实告知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境外小费标准,游客的旅游费用中包括导游服务费和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但是不包括境外小费。
多家旅行社启用新版合同
“换,我们肯定换国家旅游局的新版本,这对游客和旅行社双方都有好处。”昨天,神舟国旅市场公关部总监郭女士对记者说。
去年《旅游法》实施后,为避免发生纠纷,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曾邀请专家自制了一个合同版本,并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
神舟国旅郭女士介绍,旅游法实施前,神舟国旅一直使用的是国家旅游局的示范合同版本,现在国家级版本出来了,他们会立即改用最新版。
“据我了解,今天业内很多旅行社已经启用新版合同签约了。”乐途旅游网公共事务部副总监张余兰对记者说,自旅游法出台后,最明显的改变是旅游费用更加公开透明了,此次新版示范合同将旧版本做了升级和更新。对于很多旅行社来说,服务会更加规范。而那些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旅行机构,则会在示范合同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或者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约定。
专家说法
示范文本仅是
参考但签约有效
昨天,中国旅游研究院行业分析师杨彦锋对记者说,这四份示范合同属于行业标准,可以促进信息对称,让消费者知晓自己的权利,避免掉入消费陷阱,同时,通过示范文本引导行业自律。但是,示范文本并不具有强制性,只是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参考。
杨彦锋提醒说,签订旅游合同是民事行为,只要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就可以。现实生活中,有些正规旅行社的合同会更加详细和全面,同样也受《合同法》约束。因此,双方一旦签约,就要为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比如,游客有违反公德活动被解约,虽然对旅行社来说可能面临投诉,但从法律上讲并无过错。记者陈博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