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俊逸)河南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来到襄阳,伺机作案。近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跨省抢劫案。
2018年7月2日18时许,胡某行至樊城前进路某小区后门附近通道处,发现杨女士驾驶的一辆奥迪牌小轿车停在该处,就从自己携带的黄色塑料袋里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玩具手枪,对着杨女士的头,示意其坐到副驾驶上,自己坐上正驾驶,欲将车开往偏僻处对她进行抢劫。为防止杨女士报警,胡某让其交出手机,随后将手机扔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处,接着让她交出车钥匙,杨女士借找钥匙之机,趁胡某不注意打开车门逃脱并大喊救命,胡某见状随即逃离现场。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胁迫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胡某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