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郭晶晶)今年10月份以来,保康法院创新举措,积极推广"巡回审判+庭审评查"模式,在巡回审判中评查案件,将"三评查"活动、巡回审判结合在一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
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立足点,发挥巡回审判优势
该院在发扬"挎包法官"优良传统之上大力推广"田间法庭""乡村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把涉民生案件放在巡回审判的首要位置,选择赡养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相邻关系类、小额债务类纠纷,到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残疾、病重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减轻群众诉累。方便左邻右舍群众前来旁听,通过释法明理、以案说法,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
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切入点,融合庭审评查功能
由审管办和各业务庭庭长组成庭审评查小组,同时,引入第三方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以及旁听群众参与评查,接受社会监督。庭审中,评查小组成员对照《保康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计分表》,重点对庭前准备、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案件焦点和重点归纳等内容进行评查;第三方则侧重于对法官仪表风范、语言表达、调解能力的评价。庭审结束后,各方现场打分、点评,指出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方便法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认真整改。
以社会满意为目标,扩大宣传影响效果
在群众家门口开"示范庭",在该院历年案件评查活动中尚属首次。二者的有机结合既能方便群众诉讼,又起到了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的作用,同时对于群众监督法院审判活动,促进法官依法、廉洁、公正、公平办案具有积极作用。短短两个月,该院在寺坪镇峡口村、歇马镇尤家河村、马桥镇峰山村等地开展巡回审判12次,邀请25名第三方人士参与评查,庭审平均得分98.5分。
不少法官都认为,在巡回审判中接受评查,有助于提升自己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推动司法公开,提高案件质量。这一做法不仅得到了干警的认可,还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两会"前夕,在该院对社会各界发放的问卷调查表中,群众对"巡回审判+庭审评查"的满意度达到了99%,位居各项工作之首。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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