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魏晓晓)“检察长,我错了!经过您的以案释法,使我充分认识到‘伪基站’的社会危害性……我真诚地认罪悔罪。”近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将“一封信”请宜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转交给该院检察长毛伟。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从2015年以来就从事发送短信设备(伪基站)的维修和销售,为了推销自己的“伪基站”设备,谢某某租用两个网站,以张生、张先生,高生、高先生、魏总的假名在QQ群、微信群、网上论坛等各个平台上发送广告宣传推销。经公安机关查实:谢某某先后往襄阳、运城、南漳、洛阳销售四套设备,其中一套设备已经使用,另外三套在邮寄的途中查获。
案件移送起诉后,承办人毛伟认真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与检察官助理一同对案情进行研判,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主要围绕谢某某涉嫌的非法经营罪基本犯罪事实,详细核实了谢某某的基本身份信息,实施犯罪的起因、经过等问题。
4月27日,毛伟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进行提审时发现,谢某某虽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其面临的处罚却不以为然,“像我这种情况,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判不了几年的。”
敏感地捕捉到谢某某这一情绪波动,毛伟结合案情适时开展教育工作促其认罪悔罪,语重心长地说道:“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希望你能充分地认识到你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争取一个好态度,早日重回社会。”谢某某听后很受触动,认真反思,并自愿出具悔过书。
毛伟表示,检察长直接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更是以实际行动促进检察队伍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今后检察长“下沉”一线办案将会成为一种常态。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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