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梁军、王丹丹)河南男子曾某在湖北、河南两省利用“伪基站”设备,冒用中国建设银行“95533”号码,向不特定人群发送诈骗信息撞大运,不到一个月获利2。7万余元。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同伙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二犯均处罚金。
去年7月底,枣阳市民张某的手机突然收到95533发来的一条短信,内容是:“尊敬的建行客户:您的账户累计积分9586今日即将清零,请登陆手机网www.95533hea.com兑换496元现金礼包[建设银行]。”张某喜出望外,遂立即登录该网站,结果被骗现金7529元。张某发现上当后,遂报案。
8月5日,枣阳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曾某、王某抓获。据曾某供述,2016年7月,曾某购买了一台短信群发设备(“伪基站”),并在网上找到一网名为“少年请你努力”的人,二人商谈好合作方式,即由“少年请你努力”创建后台,共享后台及密码,由曾某发送短信,诱使被害人登陆假冒建设银行的钓鱼网站,骗取被害人银行卡资金,所骗取的钱款由二人按四六分成,即“少年请你努力”四成、曾某六成。之后,曾某邀约朋友王某共同群发诈骗短信,约定由王某开车,曾某操作发送,盈利二人平分。
经查明,自2016年7月13日至8月5日,曾某以建行客服95533名义发送银行积分兑换现金的诈骗短信共有27种,先后在河南省西平县、舞钢市、襄城县、信阳市及湖北省随州市、枣阳市等地群发诈骗短信至少86233条,获利2。7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利用发送短信、互联网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达5万条以上,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另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认罪态度好,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是受被告人曾某之邀,为曾某开车发送诈骗信息,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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