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现场。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刘海潮)“我没读过书,听说罂粟可以治我的胃病,就种了点,不晓得还会犯法。这次我认识了错误,再也不会种了……”一位70多岁老太在庭审中懊悔不已。
一七旬老太因听信罂粟果可以治病,私自种植数千株罂粟。7月20日上午,襄州法院刑事法官来到东津新区沈营村开展巡回审判,对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进行了审理。为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开庭前法官通过联系村委会,邀请沈营村的村干部及部分群众前来旁听。
检方指控:2015年9月,郑老太在本村自家废弃的鸭棚内播种了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2016年4月被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巡逻民警发现,此时可疑罂粟原植物已是成熟状态,经清点约5700株。经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理化检验鉴定,从送检的可疑罂粟原植物果实中检出毒品“罂粟碱”成分。
襄州区检察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将郑某公诉至襄州区法院后,襄州区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决定到当地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现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庭审活动,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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