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袁正昌、胡志岚)“你不要想不开,更不要同警察过不去,这样狩猎是犯法的!”9月18日上午,在谷城县监所,犯罪嫌疑人朱某的父亲在查看了相关法律条款并咨询检察官后,来到看守所,对尚不服法的朱某说。
朱某是一个很勤劳的青年,长期在外打工收获不少。今年春节的一天,他在同好友吃饭时听说用电狩猎很挣钱,于是便购置了升压器、蓄电池、电线、射钉枪等狩猎工具。开上私家车,邀上邻居好友(另案处理)便上了山,布局设阵,钉桩放线。第一晚因选址不当空守一夜无收获;第二晚又向深山靠拢,猎取了一只野兔和一条狗子;第三晚,又将目标移至一山村林场。谁知刚接通电源,就被森林公安局抓了个正着。
被抓后,朱某为“涉嫌非法狩猎罪”一直想不通,常常同监所民警闹别扭。谷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案情时听说了此事,于是搬出了法律条款,后又将他的父亲找了来,通过法律条款讲解和案情分析,说服了朱某的父亲。于是发生了开头一幕。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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