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特约撰稿人 陈建波 全媒体记者 冯丽)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襄阳市将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和内部治理法治化,对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高校可以聘请精通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学校管理的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校内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兼职担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可结合本校实际,选择不同的法律顾问聘任方式:法律服务需求个性化较强、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多的学校,可按照合理配置原则自主选聘法律顾问,可以一所学校单独选聘,也可以多所学校联合选聘;法律事务需求量不多、法律服务个性化需求不突出的学校,可由县(市)区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采取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本地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的模式,统一聘请、统一管理,为辖区内学校提供法律服务。
学校法律顾问主要履行6项职责:为学校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重要民事行为提供风险评估;对学校起草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协助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协助处理涉校矛盾纠纷调解、诉讼、仲裁、复议等法律事务,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或出具法律文书;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市教育局计划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面形成与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法律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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