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乔玉君)“‘共建民营’办学模式属于我区探索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举措,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下当事人出于公心以维护全局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我认为可以从轻处理免除相关责任。”
“符合集体研究等程序要求,不进行二次招标就确定中标单位的做法虽不对,但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云湾片区适龄幼儿开学季的入学问题,而不是为了经济收益,我同意启用‘容错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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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襄州区一次特殊的区纪委常委会,经过漫长谨慎的研究讨论,依据《襄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襄州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襄州区教体局党组关于“就云湾光彩小学附属幼儿园在‘公建民营’选取项目中违规招投标有关问题”的容错纠错申请,得到肯定批示。
2017年5月,收到群众来信反映襄州区云湾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建民营”选取项目中违规招标等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迅速行动,经查区教体局确实存在招标违规行为。就在区纪委准备启用问责程序时,收到了区教体局递交的“容错纠错”申请。
“襄州需要这样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为建设‘一区三中心’担当发力。”襄州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
“党组织的关心消除我想干事却担心犯错误被问责的顾虑。”谈起收到免于问责的“容错纠错”回复函感受,云湾光彩小学校长张静表示,没有负担“轻装上阵”今后干工作干劲更足了。
容错并不等于“纵错”,襄州区在科学“界错”、大胆“容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十分注重及时“纠错”、提前“防错”。
收到“容错纠错”回复函后,紧接着区教体局又收到区纪委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区教体局认真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经营方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为“公建民营”办园模式积累经验。
要为敢干事干部“撑腰”,更要将纪律作风螺丝拧紧。襄州区纪委充分借鉴此次“容错纠错”的经验教训,一方面做好政策解读,引导领导干部分得清、看得明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显著区别;另一方面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让容错纠错防错人人知晓,让不想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干部,深刻感受到鼓励改革创新的鲜明导向。
“加强事前防错、强化及时纠错、督促整改落实,襄州区将容错纠错机制与问责机制同步实施,从正面激励和反面惩治两个角度出发,杜绝‘容错纠错’滥用成为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挡箭牌’。”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坚定表态。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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