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孟溪)枣阳市公安局吴店派出所通过深化“全警三员”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充分发挥“全警三员”信息作用,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月21日晚,吴店派出所民警在加班之后到烧烤摊上买炒饭时,听到在吃烧烤的一群小青年讨论用低价弄到一个摩托车的事,其中一个小青年卢某自称用几百块钱买到了一辆摩托车,很便宜又好看。这句话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作为全警三员的信息员,他感觉到事情没那么简单,怀疑小青年说的口中的摩托车是被盗摩托车。
民警当场就将卢某带至派出所询问。经询问了解到卢某说的摩托车是用350元从郑某(男,31岁)手中低价买来的。民警于是对摩托车进行了比对,发现该摩托车是车正是2017年9月24日在枣阳市七中门口被盗走的摩托车。民警立马对郑某进行传唤,并将摩托车送至枣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3000元。郑某在证据面前终无法辩驳,据交待其于2017年9月份的一天,在枣阳市汽车站旁的巷子里遇到了一个陌生男子,在明知对方向自己推销的摩托车是被盗来的情况下,仍以600元的价格从其手中购买了,后转卖给卢某,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目前郑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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