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退还居民工本费。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洪淼、窦艳丽)4月5日,公安部三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4月8日,清明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民警迫不及待的向群众宣传这个好消息。“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在此期间已收取的费用,我们全额退还!”说着,南漳县公安局的户籍民警便将退还的20元工本费交到县城关镇居民张大娘的手中。
原来,张大娘是县城关镇高中生小何的奶奶。4月3日,小何来到县公安局户政服务中心首次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且缴纳了20元钱的身份证工本费。当民警得知小何的住处比较偏远,且家中仅有张大娘在照顾其生活,便决定开车前往小何家中,亲自将退还的工本费20元钱送过去。
据了解,4月1日至5日期间,南漳县公安局共为群众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8人次。目前,工本费已全部返还到位。
(作者: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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