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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酒驾碰上“酒疯子”撕衣踹车吞下“苦果子”
发布时间:2018-04-11 11:23:19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洪清) 4月10日下午,宜城一男子吴某来到市交警大队,对昨天晚上借酒发疯的行为向执勤民警郑重道歉,并主动赔偿了因发酒疯而导致的1300元的财物损失。

  4月9日晚22时30分许,宜城交警在该市城区情侣路与龙门路交叉路口处对重点违法行为整治,一辆挂鄂F72Y89牌照的黑色丰田轿车被民警拦下。民警发现,一股浓烈的酒味从车内扑鼻而来,就要求司机吴某接受酒精检测。面对酒精测试仪,吴某始终不愿吹。无奈,民警准备将其带到医院抽血检测。听说要抽血,吴某才极不情愿地对着酒精测试仪吹了下,检查结果为5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吴某下车跟民警回交警大队填写法律文书时,吴某拒不下车,民警强制将其带离小轿车后,吴某对民警又是吼叫又是推搡,在拉扯的过程中,将一民警的上衣扯破,将另一民警的皮带拽断,并将裤子挂烂,皮鞋撕坏,四名执勤民警合力将其制服后抬上了警车带离现场。在警车上,吴某手搡脚踢,一刻也为消停,竟将警车的右后车窗玻璃踹破。到交警大队后,吴某又以脚伤为由,拒绝下车,民警只好将其抬到值班室。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吴某极不配合,一会儿说口干了要喝水,一会儿又说要上厕所,本来半个小时就能完成的法律文书,直到次日凌晨零时三十分才做完。

  直到10日上午吴某完全醒酒之后,才发觉自已昨晚的行为太出格,有妨碍执行公务的嫌疑,心里一阵后怕。10日下午,吴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对自己发酒疯的行为向当事民警进行了道歉,并主动承担了因之造成的经济损失,请求民警原谅。

  民警见其态度真诚,不似作伪,就接受了吴某的道歉。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吴某所持A2型驾驶证自动降级为B证,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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