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洪涛、夏永辉、通讯员宋泉琨)6月23日,襄阳市纪委出台《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党员干部确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在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
根据该规定,严禁全市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后,再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吃请,分批次变相突破限额范围和规模;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办理个人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职权安排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办理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履行备案手续,作出廉政承诺。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违规钱物,必须在事后30天内报告,并上交所收钱物。对违规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夫妻双方都是党员干部的,均要处理,职务高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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