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召开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是主要议题。
很多人注意到了此事与另一件事之间的时间联系——同一天,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一位受访学者认为,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依法治国来说,周永康案是最好不过的一个案例。它不仅回答了“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也回应了处理类似重大案件的出发点问题。
在中国的治理面临越来越复杂局面的背景下,四中全会将就依法治国带来怎样的答案,受人期待。一位曾看过这次全会决议征求意见稿的中央党校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即将提交四中全会表决的决议是一个很成熟的决议,“我们已有的经验和认识,都包罗在这个文件中了。”
“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以中央全会的名义专题讨论依法治国,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历史上看,通常是党的四中和五中全会,专题讨论一些重大议题。分析人士认为,“依法治国”被置于全会主题讨论的位置,说明在新一届党中央的问题清单中,依法治国处于优先的地位。
这在十八大报告中已见端倪。该报告对法治的描述有两句话涉及核心:第一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二句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的两个关键词:“全面”代表幅度,“加快”代表速度。新一届中央政府对依法治国的紧迫态度,已在字里行间。
有人对十八大报告的用词作了统计,发现“法治”和“依法”都是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其中前者出现了18次,后者出现了21次。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上述对依法治国的两个关键词,均体现得非常明显。所谓“全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所谓“加快”,除了废除劳教制度和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主要的突破,体现在司法改革上。
《决定》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同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中全会后,上述改革措施已开始在一些地方开始试点,其中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颇受瞩目。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意见》对试点的内容、中央和地方的分工以及试点的步骤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且对制度创新提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二次会议上,法治也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到目前为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开了三次会议,除了第一次以外,另外两次的主题都与法治有关。两次会议共审议了10个文件,其中5个事关法治,而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就有3个。
知情人士说,三中全会后各地在法治领域的试点经验,都会在四中全会上得到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下一步的改革方案,其中司法改革仍可能是重头戏。
(作者: 编辑: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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