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邹清平接受小记者提问(图/张扬)
小记者刘晓萌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发问邹清平副厅长(图/张扬)
小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争取发问机会(图/张扬)
荆楚网消息(记者 沈素芬)“湖北防治土壤污染,钱从哪里来?”2月1日,湖北“两会”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荆楚网小记者刘晓萌在几十家媒体“长枪短炮”的围堵中,站起身高高举手,成功争取到一个提问机会。拿到话筒后,她发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邹清平:“湖北防治土壤污染,一定会花很多钱,那么这个钱从哪里来?”
邹清平副厅长微笑着聆听小记者发问,并作了详细解答:“新造成的土壤污染和破坏,秉承‘谁污染、谁掏钱’的原则;历史遗留的污染,则由国家相关项目资金来解决。”邹清平介绍,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土壤修复按部门职责,分很多种类型。其中,生产、经营、建设中间造成的土地破坏, 这些是国土资源厅负责的问题;而大规模的农业用地,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的,由于化肥农药造成的稻田土壤损害,其修复和监管,则由环保厅和农业部门来负责。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刚开始确认这个项目进行生产时,我们就会制定好土地复垦和保护的计划。”邹清平详细告诉小记者,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土壤污染和破坏,治理由破坏人来承担。
对于历史上造成的污染,邹清平介绍,将有国家重大污染治理项目、重大的国土整治项目、建设项目、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等项目资金和省一级的专项资金,来进行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