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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荆楚行]网友:我的家乡也要“美”

发布时间:2017-07-05 08:20:09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赵峰、通讯员吕晓红)本报2日推出《美丽乡村荆楚行》首篇报道,在读者(网友、用户)中产生热烈反响,一些网友留言:他们村基础条件不错,群众建设的积极性很高,不知美丽乡村建设有哪些要求?国家、省对建设美丽乡村有哪些政策?如何建?为此,记者专访了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秦守成。

秦守成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美丽乡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他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鄂州视察时又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保护好古村落。

财政部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主要有:各地要在做好美丽乡村试点规划基础上,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引导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各省份探索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吸引银行信贷、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

湖北省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省财政厅和省综改办出台政策要求,县级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除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外,县(市、区)原则上每个试点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