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专门拿出600万专项资金,用来给监督员发工资。“考虑到监督员工资并不高,罚款收入80%返还奖励,作为其工资的补充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其余20%用来做管理经费、票据成本等,政府没有从中获利一分钱。”
早报讯 邵阳市招募1000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上路开罚单,罚款部分的80%可作奖励返还给监督员本人。记者21日从邵阳城管综治指挥部获悉,该部已召开会议,并考虑对市容监督员的管理方案及工资方案作出调整。
据粗略统计,自8月1日至8月20日,全部市容环境监督员所收停车泊位费和罚款总额为2万元左右,其中罚款不足10%。
街道办:
尚未接获整改通知
邵阳市城管局表示,近年来,城市建设和交通状况有较快发展。但是,该市的交通和市容卫生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今年3月,邵阳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加快邵阳发展大家谈活动中,群众反映意见最多的是城市管理问题,强烈要求重拳整治脏乱差现象。邵阳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借鉴学习外地经验,从7月份开始,推出了城管综合整治的重大举措,成效明显,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为进一步巩固城管综合整治成果,弥补城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缺陷,邵阳决定聘用10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配合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市容环境监督工作和交通安全劝导服务。
邵阳市城管局表示,邵阳市试行市容环境监督员的做法,初衷是组织发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管的社会氛围。授权他们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对轻微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配合执法是一种探索和尝试。
对于综合整治行动的考核,邵阳市建立了考核名次,制定了奖惩兑现、从严追责的规定:三区政府连续两次排末名的,对区长、分管副区长诫勉谈话,区长在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区城管、环卫局长及相应的街道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连续三次排末名的,责令区长、分管副区长辞职。
百春园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彭琴娴告诉记者,市容监督员当天仍在上岗,至于是否会有整改措施,彭琴娴称街道办事处只负责日常管理,有关决策要听区政府的安排。不过截至记者发稿,该街道办事处称并没有接到区政府任何有关文件和整改通知。
邵阳市城管综治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报纸报道了邵阳市容监督员的问题后,市领导非常重视,将考虑对市容监督员的一些管理做法进行调整,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
城管局:
政府未获利一分钱
城管自己不作为,为何要聘请监督员来执法?面对质疑,邵阳市城管局局长王大松解释说,一直以来,邵阳市“脏乱差”形象在湖南省内“臭名昭著”,社会各方呼吁加强整治力度。“市政府前后曾进行多次综合整治,效果却往往是‘一阵风’,一旦松懈执法,市容环境便立即反弹,需要长效机制。”王大松说。
人员不够是邵阳城管一直难解的困局。“市城管局,所有人员仅40余人。加上各区城管局,也只有208人。”王大松说,邵阳最近掀起的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共有八组任务,大大分散了执法人员。“仅仅作为八大任务中的一项,市容秩序的执法人员屈指可数。”
“只有严管重罚再加上聘请执法,才能真正实现长久稳固效果。”王大松介绍,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情况下,聘请监督员劝导、执法的政策在市政府各部门商讨下成型。对此,市政府专门拿出600万元专项资金,用来给监督员发工资。“考虑到监督员工资并不高,罚款收入80%返还奖励,作为其工资的补充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其余20%用来做管理经费、票据成本等,政府没有从中获利一分钱。”王大松说。
对于市容环境监督员是否具有执法权的问题,王大松介绍,这是一种执法委托和带队执法的关系。
但记者在邵阳市提供的执法《委托书》中看到,邵阳市城管局仅仅是将执法权委托给邵阳各区城管局,但实际操作中却是这些并不属于区城管局的监督员在行使执法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显而易见,邵阳聘请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也不能成为受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其只能对公民的不文明或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无权处罚。”湖南律师彭凌风认为,根据行政处罚的执行规定,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因此,邵阳“80%返还奖励给市容环境监督员”的措施,“虽然于情可解,却是于法不符”。
对此,邵阳市政府法制办、邵阳市城管局等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研讨网民质疑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使得市容环境监督员的行为更加的“合理合法”。“比方说让行政执法人员带队执法,加强对监督员的教育、监督等。”邵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唐章平说。 综合新华社、潇湘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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