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刘莉 见习记者李晓琴 实习生陈铭
备受关注的“湖北、湖南年内试点房产税”消息,昨日再起波澜。据《财经》杂志报道,接近财政部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湖北、湖南两地试点房产税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暂停。
昨日,湖北省地税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表示,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到记者截稿时,该局新闻发言人一直未接受采访。
房产税改陷入僵局?
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并注明消息来源为20日的《中国国土资源报》。
该信息公布后被各大网站广泛转载,但国土资源部网站在20日18时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
随后又有报道称,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向记者证实,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但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不清楚。省地税局22日在其官方网站辟谣,“此属不实之辞”。
就在房产税消息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时候,昨日《财经》杂志的一篇报道又引发各方强烈关注。这篇关于房产税改革陷入僵局的报道中,只有一句话提到湖北、湖南两地试点房产税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暂停,但是上百家网站以此为题进行了转载。
征还是不征,怎么征,试点是否扩大范围,房产税该往何处去似乎陷入胶着状态。一位资深房地产观察人士称,这种“纠结”充分说明了关于是否开征房产税的思想交锋还很激烈,远未达成共识。
反对者主要质疑征税的法理问题,认为税收制度应该由全国人大制定,但目前征收房产税的政策意图、标准都不明确。而且,从重庆、上海的试点情况看,房产税收入不高,对平抑房价的作用也不显著。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甚至建议,中央应择机宣布停止房产税试点。
力挺者则强调,房产税改革最重要的是先搭建制度框架,制度理顺之后,房产税的创收能力会体现出来,并逐渐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
湖北征收条件是否成熟
房产税征收主要依托的技术手段包括房屋信息查询、批量评估房屋市场价值等。今年6月底,住建部完成了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的目标。在税务部门的推动下,许多城市的存量房评估系统也已经上线。
从湖北的情况看,早在几年前,鄂州市已经试点“物业税空转”(模拟运行),并积累了一些研究成果。今年6月底,武汉市房产信息系统已经与住建部系统进行联网。从2010年10月起,武汉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武汉房产信息系统,目前,这套系统能查询到武汉所有房产、所有区域的房屋,谁的名下有多少套房子,一查便知。武汉市还启动了存量房价值电脑评估系统,并覆盖了所有城区和远城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湖北试点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不过,湖北中国指数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认为,武汉市的住房信息系统主要覆盖的是近几年的新房,至少还有数万套单位福利房没有涵盖。更重要的是,推行房产税,还需与官方财产申报制度相结合。
专家:推进房产税脚步不会停止
不过,包括房地产开发商、业内专家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人士都认为,开征房产税应该是大势所趋,推进试点的脚步应该不会停止。
武汉一家有国资背景的开发商表示,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开征房产税是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如果湖北纳入试点,短期内对消费者的购房意愿可能有影响,但长期来看,对刚需影响不大。因此对开发商的挑战就是能否把握好定位,推出真正适合刚需消费者的产品。
李国政认为,目前否定房产税的一个理由是上海、重庆试点效果不佳,但他认为限购政策的作用不可忽视,开征对象与限购对象正好重合,假如放开限购,房产税的作用就会显现。
推行房产税后,将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从而推动空置房流向市场,加快房产流转,增加市场有效供应,缓解房价过快上涨。
他认为,我国城市发展水平不均衡,各地应该选择不同版本进行试点,再根据实际运行的情况进行调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副主任薛钢认为,“营改增”实施后,今年以来地方政府收入增幅继续回落,新开税种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不过目前整个社会对减税的呼声很大,因此现在推进房产税的时间点较尴尬,短期内也无法大幅增加税收。他建议,现在要做的是明确征税体系,细化各项条款。
(作者: 编辑:记者刘莉 见习记者李晓琴 实习生陈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