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石伟
1月8日,武汉晚报报道了读者印小军在心理专家介入下,从18年前遭同学欺凌而留下的阴影中回归正常生活。
随后,本报接到大量读者反馈。他们因中学时期遭受欺凌,产生心理障碍,人生轨迹被改变,有些人甚至要靠药物维持情绪和行为。基于此,本报陆续报道了一系列有关校园欺凌的“陈年旧事”。昨天,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马丽娅有感于本报报道,将她花一年多时间完成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发给记者。这篇5万多字的论文里,根据对银川市331名初中生的调查,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详细分析。
在她的调查对象里,有近五成的学生遭遇欺凌时,不愿意向家长和老师求助,有近四成老师遇到求助时选择了“叫家长”。青少年遭遇校园欺凌时,无法获得专业、有效的外界介入。
A
教室和操场最易发生欺凌
去年9月,马丽娅在银川市3所初级中学发放了4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31份。同时,还对共计20名师生和家长进行了访谈。
问卷以最近一学期为调查时间段。有111名学生曾经遭受过校园欺凌,有12人每周不止一次受到欺负;有65人曾经欺负过别人,其中有6人每周不止一次地欺负别人。另外,还有2人既是受欺凌者,同时也欺凌过别人。
根据问卷显示,男生发生欺凌事件次数比女生多,初二年级的欺凌事件高于初一和初三年级。在这些欺凌事件中,放学后的教室和操场是欺凌发生的高峰时间和地点。从具体数据来看,65%的欺凌事件发生在放学之后,15.4%的欺凌事件发生在下课之后。而欺凌发生的地点上,有16%发生在教室,7.6%发生在操场。
马丽娅介绍,教室和操场是人员较多的地方,容易发生矛盾,欺凌者有希望被关注的欲望;放学后之后和下课期间,场所又相对封闭或者僻静,欺凌者不受外界干涉,而被欺凌者则无法摆脱纠缠。因此,这些时间和地方发生欺凌事件的频率比较高。
另外,厕所和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也具备以上两个地方的特征,也是欺凌事件发生相对多的地方。
在本报之前的报道中,就有一名学生初二期间遭遇欺凌,以至于受害者留下精神分裂后遗症的案例。受害者就是在操场边的道路上,被多人辱骂、殴打、逼迫下跪,甚至被迫喊对方“爸爸”。
B非肢体欺凌同样杀伤力巨大
在马丽娅的调查中,有20.6%的被欺凌者遭受了推搡、殴打等发生肢体接触的欺凌情况。另外,还有32%的欺凌属于非肢体接触方式。其中,有25.1%的欺凌是辱骂、恐吓、威胁的形式;有2.7%的欺凌是个人物品被抢夺、占有或毁坏;有4.2%的被欺凌者遭到孤立、诽谤。
这些非肢体接触的欺凌,往往会被忽略,被看做“小孩子之间的游戏”,但其杀伤力却不容忽视,同样会给受害者留下难以化解的心结。
本报首篇道过的印小军,就曾被同学常年以侮辱性的外号称呼,还经常被欺凌者围在中间轰炸式地反复喊这个恶俗的外号。本报前几天报道过的倾诉者闵建,也是被欺凌者叫了一整年的“小矮子”,还被造谣“偷看女厕所”,造成全班对他“敬而远之”,最终患上“交流障碍”。
另外,随着网络的发展,非肢体欺凌方式还衍生出一种“网络欺凌”。据调查,在欺凌者中间,很多人会利用校园论坛发表对某同学的不实言论,在校内引起“舆论”,导致众多好事者专门到该同学教室前围观、对其指指点点,或是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在网络中发布当事人照片或者经过剪辑拼接的照片对其进行人格攻击。
C近五成学生遭遇欺凌时“不求助”
在马丽娅调查的欺凌事件数据中,有32.9%的被欺凌者从未告诉老师和父母在校遭受欺凌。当“假设自己遇到欺凌时”,选择自己处理的占35.30%、息事宁人的占14.50%。也就是说,有49.8%的学生在遭遇欺凌时,没有求助意愿。
马丽娅说,学生做出这样的选择,与家长和老师的处理态度、方式有关。
在对初中老师和家长的访谈中,马丽娅发现家长和教师的态度中有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家长认为将孩子送于学校就可以撒手不管,教师认为学校只负责监管孩子学习,欺凌完全是家长教育问题,应当由双方家长私下解决。实际上,不论学校还是家长,对于欺凌者的责罚力度不大,多数家长甚至包庇孩子,导致欺凌者无人管教,以至变本加厉,更肆无忌惮地欺凌他人。被欺凌者和未参与的学生由于没有正确的指导教育自己该如何做,告老师或告家长除了被同伴冠上“爱打小报告”的帽子之外,不能改变任何事。
“当学生遇到欺凌行为,并告诉父母,有65%的家长会理智选择搞清楚状况再决定如何处理,12.4%的家长会简单地让孩子打回去或是忍耐,甚至会责怪孩子为什么没用。老师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有35.7%的老师把‘叫家长’作为解决办法。”马丽娅说,面对欺凌事件,无论是肢体接触欺凌还是非肢体接触欺凌,一旦孩子无法解决,向家长或老师求助时,遇到这样的回应,孩子的心理上会遭到打击,下次遭遇欺凌就会放弃求助,选择自己忍耐,或者采取过激的行为进行报复。
D专家呼吁家长、老师“补课”
武汉理工大学心理学研究专家雷五明介绍,中学生与小学生相比,想法多样,情绪冲动;相对于大学生而言,又不够成熟,内心敏感,抗压能力也不足,所以中学阶段是校园欺凌事件高发阶段,并且容易留下严重后遗症。
心理研究专家何放勋博士,在本报系列报道过程中,曾多次帮助遭受欺凌的读者解决心理问题。他介绍,关于家长和老师面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态度,马丽娅的调查结论与他的研究结论相同。
“家长和老师的处理方式,要么太简单,要么连方向都是错的。比如忽视、漠视孩子的异常和求助,或者一味地苛责孩子,责问‘他为什么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说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何放勋说,家长和老师应该“补补课”,平时要告诉孩子怎么保护自己,怎么躲避欺凌,同时学会善于观察,发现孩子身上是否有伤、情绪是否异常,是否突然不愿意上学,多跟孩子交流,查看是否遭遇欺凌。当孩子反映说受到欺负,既不能漠视,也不能简单以暴制暴,要学会耐心听孩子讲完事情,进行情绪抚慰,之后联系老师,与孩子一起商量怎么让同学间关系融洽,对于心理产生伤害的孩子,要及时进行疏导。欺凌情况严重的,要帮助孩子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追踪报道
杜绝欺凌需要更新观念
杨京
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越来越多的事例表明,“校园欺凌”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身边。这种现象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某种程度上,这不仅是对受虐方而言,施虐一方同样是受害者。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相互间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发生矛盾甚至肢体冲突。这虽然不能给“校园欺凌”现象提供丝毫的合理性,但还是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如何正确界定“校园欺凌”,如何将其与“闹别扭”“闹矛盾”进行区分。
目前国内外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比较通行的一种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这里的负面行为,既包括殴打这样的硬暴力,也有侮辱、孤立、造谣等软暴力。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对于家长还是校方,在看待这一问题时往往都存在局限。从报道中也可以看出,忽视乃至漠视孩子的求助,甚至家长和学校间“推卸责任”,无疑都体现了对“校园欺凌”认识的简单化和模糊化倾向。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杜绝“校园欺凌”的关键,不在于监管制度一类的技术手段,恰恰在于观念的亟待更新。一方面,一味追求“息事宁人”和过于“上纲上线”都不可取,其间尺度或需要在实际中探索和把握。但更应谨记的是,如果尚未对这一现象有明确的认识,要正确对待和杜绝更是无从谈起。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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