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邹汉青、通讯员楚宗山)昨日,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汉召开。省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和周强院长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创新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昌尔指出,人民法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处在司法办案的最前沿,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司法体制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新期待意义重大。他要求,立足基层实际、健全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处理涉“三农”、民生和深化改革中的新类型案件,为改革保驾护航,继续抓好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贯彻落实,创优法治环境,提振投资信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主审法官责任制试点改革,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落实政策向基层倾斜原则,吸引更多司法资源到基层一线,在司法改革试点中创新发展;合理调整法庭布局,推行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需求,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创新发展;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创新发展。
张昌尔强调,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人民法庭依法履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探索加强和改进对人民法院和法庭工作领导的新模式、新办法,为人民法庭依法办案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各级法院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司法干部的选拔基地和晋职人员的培训基地,不断提高法庭干警的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业务能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作工作部署。会议命名表彰了一批“示范人民法庭”,孝感市中级法院、罗田县法院、武汉市民意街法庭、潜江市广华寺法庭和利川市柏杨坝法庭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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