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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年内将告别“一人庭” 整合资源建设中心法庭

发布时间:2014-09-10 10:55:50来源:SRC-756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杨康 通讯员蔡蕾)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2017年前完成对“一人法庭”的撤并工作。届时,所有人民法庭的配备都将达到“2审1助1书1警”标准,即2名审判员,1名助理审判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

  我省法院实际运转的人民法庭共有627个,其中近23%是“一人庭”或“二人庭”,这些法庭中相当一部分未配备司法警察,缺少必要的安保装备,一旦有突发情况难以控制局面,人民群众及法庭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省高院负责人表示,未来3年,人民法庭将从法庭管辖面积、人口、案件数量及地理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撤并“一人法庭”等小法庭,建设中心法庭,做到既整合法庭资源,又方便群众诉讼。对于辖区总人口数在100万人以上的基层法院,中心法庭数量将控制在8至10个;辖区总人口数在100万人以下的基层法院,中心法庭数量控制在6至7个。人民法庭庭长将由具有5年以上法官任职经历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明确为科级单位,确保法庭的基层津贴逐年增加。法庭工作人员原则上每3年交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