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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下不再单独建政府网站 政府网信息更新5日为限

发布时间:2015-05-21 07:27:18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

  意见指出,目前我省有一些地方及部门的政府网站存在着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提供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网站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对此,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信息,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在信息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更新的,不能迟于信息变更后15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以及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视情节予以关停并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该意见还提出推进政府网站的集约建设,要求县级政府网站在3-5年内迁移至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