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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为拖延还款期限 男子竟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托运货物
发布时间:2017-07-11 17:21:51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王丽娟、余昌潜)7月10日,高新公安分局七里河派出所侦破一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件,嫌疑人黄某(男,39岁,谷城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6月28日,七里河派出所接到受害人肖某(一公司物流主管)的举报称嫌疑人黄某伪造国家公文,虚构事实,骗取其公司委托黄某托运的货物(价值42万余元),民警迅速对肖某手中的两张公文(拘留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鉴定,确定该两份文书系伪造。

  近日,民警通过前期侦查在樊城区将嫌疑人黄某抓获。据嫌疑人黄某供述,因其经营的物流公司内部存在经济纠纷。

  2017年5月22日,物流公司司机陈某因与黄某存在经济纠纷,私自将托运的价值40多万元货物扣下,导致肖某委托托运的货物迟迟不能到达目的地,肖某多次联系黄某联系不上,但肖某通过黄某的朋友听说黄某被警察关起来了;5月24日,正当肖某弄清楚自己的货物被扣原因时,黄某又出现了,为了证明自己被拘留的事实,黄某向肖某提供了一份伪造的公安交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承诺肖某第二天就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肖某相信了黄某的话,没想到这一等又是一个星期;6月7日在得知自己的货物依然没有到达后,肖某多次联系黄某;6月15日嫌疑人黄某将伪造的拘留证通过微信传给肖某,肖某信以为真,以为司机陈某被拘留,就催促黄某赶紧找到货物后归还,没想到黄某一拖再拖直到6月底,肖某起了疑心,找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这才知道黄某伪造公文拖延时间。

  据嫌疑人黄某供述,本来是为了拖延下时间,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伪造了国家机关公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现在后悔不已。

  目前,嫌疑人黄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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