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马明国)周某花钱大手大脚,工资花完后,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他把货款揣进自己腰包,再伪造欠条给公司,谎称对方没付款。昨日,周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樊城警方刑拘。
位于大庆东路的一家销售公司,销售着多种白酒。23岁的保康男子周某是该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上月13日,公司会计李某在对查账款时发现,周某的销售业务中,多笔应收货款均未到账。“按照规定,公司货款3个月定期结算已成常态,为何周某的货款没有收回来呢?”感觉事情蹊跷,李某便通过电话向客户核实情况。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3名客户均称,酒款已于2月份就结清,而签收方正是业务员周某。看着周某提供的客户开出的1万多元的“欠条”,李某感觉事态严重,遂向樊城公安分局清河口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查实,周某在东风路等地向几家烟酒门店推销酒时,将店老板支付的货款装进自己的腰包,再向公司提供虚假欠条,称店老板未付款。通过这种手段,周某侵占公司货款1.5万余元。
讯问中,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因自己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发的那点儿工资根本不够自己花销,于是,他便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侵占的1.5万余元,他全用于上网和购物。
周某坦诚,明知道这样的做法很愚蠢,终有一天会被发现,但一看到钞票,他就忘记了后果。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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