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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6-08-24 10:30:02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特约撰稿人陈建波 记者王晶晶)8月23日,记者从襄阳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16年秋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收费标准》,幼儿园、高中收费标准相较去年有所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今年,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分别为450元、400元;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分别为260元、230元、200元。其中,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与往年相比涨幅最大,上涨100元;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分别上涨80元、80元、70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相同。课本费一、二年级城区50元、县(市)区城区45元,三到六年级市区、县(市)区城区均为70元,初中为城区135元、县(市)区城区130元;作业本费城区、县(市)区城区相同,为小学25元,初中35元。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末学校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和作业本的开支情况与学生进行结算,若有结余,要如数退还学生。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不得强制集中就餐。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盈利。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高中阶段省、市级示范高中每学期学费由去年的675元上调至900元,普通高中由去年的470元上调至630元。高中课本费标准分别为高一、高二每学期300元,高三每学期100元。

  高中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另外,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按各自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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