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 记者 黄金晶 实习生 王斌 通讯员 许洲、邓春军
9月20日,记者从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今年以来,该支队共破获涉及互联网案件1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6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同时,襄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和百度贴吧开通网警执法账号,警示教育100人次,辟谣60余次,接受网民求助50人次,查处网络谣言案件9起,行政处罚7人。
据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波介绍,在分析大量案情后,办案民警发现,涉网诈骗案件绝大部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会员卡、车票、快递单等,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
据警方不完全统计,犯罪分子在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后,大多会从事五类违法犯罪活动: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式犯罪;直接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实施非法商业竞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收买客户,打压竞争对手;介入婚姻纠纷、财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通过网络人肉搜索、信息曝光等行为滋扰民众生活。
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6种途径
记者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了解到,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有6种途径:
1.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后,汇集成册传播。
在旅馆、保险公司、银行、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部门、场所,个别人员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2.个别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然后对外出售。
3.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式,泄露个人信息。
4.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时,在一些非正规的商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泄露个人信息。
5.超市、商场向群众邮寄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时掌握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个别人向外泄露。
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波告诉记者,涉及个人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姓名、职业、职务、年龄、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病史、电子邮件、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由于以上信息反映了个人的心理、生理、智力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因此容易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
要避免信息被盗,市民一定要主动出招,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在安全级别较高的物理或逻辑区域内处理个人敏感信息;敏感个人信息需加密保存;不使用U盘存储个人敏感信息;尽量不要在可访问互联网的设备上保存或处理个人敏感信息;只将个人信息转移给合法的接收者;个人敏感信息带出公司要防止被盗、丢失;电子邮件发送时要加密,并注意不要错发;邮包寄送时选择可信赖的邮寄公司,并要求回执;避免传真错误发送;纸质资料要用碎纸机;光盘、U盘、电脑等要消磁或彻底破坏;不要随便使用他人的WiFi,不用手机打开网络链接。
(作者: 编辑:李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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