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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出台综治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通过襄阳市"七五"普法规划
发布时间:2016-11-28 08:29:27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记者 龚莉)近日,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会议指出,当前,襄阳正在冲刺12年一届的全国综治“长安杯”,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襄阳社会平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责任的综治工作体制;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公共安全、治安问题等,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综治领导责任。

  会议强调,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襄阳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规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要将法治信仰作为领导干部成事之基、干事之本,推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要加强企业家法律意识培养,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开展经营、管理和维权活动;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让群众成为推动“七五”普法的主力军;要大胆创新,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模式,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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