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付阳 记者 杨志佳)12月1日,笔者从襄阳市物价局成本分局了解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两项中满足一项,我市相关部门将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为应对物价过快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调查队五部门从2011年6月1日起建立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年来,相关部门向全市39.96万困难群众发放了9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今年市物价局等五部门修改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及发放方式,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据市物价局成本分局局长谢保华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有两点。一点是启动条件有变换,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5%是今年新修改的,以前是粮食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10%。调整的另外一是点,以往要连续3个月达到标准才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此次调整为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这样可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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