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王俊江 杨红 全媒体记者 殷素)1月16日,记者从襄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获悉,2016年,我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06335户、注册资本(金)8253222.92万元。新登记市场主体总数占全省的12.85%,排名第二(含武汉市)。
该局副局长黄秀红介绍,2016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户均注册资本(金)77.62万元,同比增长25.36%;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20065户,占新增市场主体总量的18.87%,同比提高了3.1个百分点。她说:“这说明我市企业类市场主体规模在壮大,市场主体的质量在提高。”
我市从2013年起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后进行了“一表制、三证联办”便利化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注册模式改革,企业登记“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准入条件不断放宽。
2016年,为营造更加便利的创业环境,我市又出台了《襄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信息申报制试行办法》和《襄阳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全面实施住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和集群登记注册制,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申请工商登记不再出具住所证明,仅需自行申报,或由托管企业统一申请即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过去,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手续比较复杂。现在,除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或特定房屋外,申请人只需要向登记机关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即可作为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集群注册解决了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住所难找或用费过高的创业瓶颈,激发了投资活力,营造了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黄秀红说。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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