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龚莉)3月2日,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秦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16年6月,我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请示;10月,襄阳作为争创城市之一进行了申述答辩;1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我市筹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份的177个城市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其中11个省份的22个城市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命名。
会议指出,质量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和质量安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功后,国家质检总局将把示范城市内骨干企业作为中国知名品牌培育的重点对象,强化对示范城市内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支持示范城市技术检测平台建设,对示范城市骨干企业进出口给予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服务等。
会议要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着力构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政府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的工作格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品牌战略、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和实施中小企业能力提升工程,从源头提高质量水平;夯实质量技术基础,重点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认证认可体系;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创建责任落实,市质量强市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目标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全力配合,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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