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刘傲然、张美霞 全媒体记者 肖梦阳)近日,樊城区法院审结了一宗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视频资料案,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该院受理的首宗此类案件。
39岁的李某平时喜欢下载观看一些暴恐视频。去年8月,他将自己电脑硬盘上存储的37部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的微云网盘。去年9月22日,民警在其家中将上述视频查获。
经警方甄别,这37部视频均为暴力恐怖视频,累计时长达150余分钟。
经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樊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涉案37部视频资料予以没收。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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