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 杜忠华 杨露露 全媒体记者 张伟)东津一网吧老板用捡来的身份证帮那些没带身份证的市民开机上网,被东津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5岁的胡某在东津镇某村经营网吧多年,有多次违规记录,包括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信息、网吧内违禁吸烟等等,被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基层基础大队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4月17日下午,警方接到举报,称该网吧内有人违规上网。民警赶往检查,发现网吧柜台抽屉内放有8张身份证。
原来,有人在该网吧上网时遗失了身份证,胡某便把这些证件存放起来。有时,上网的顾客未带身份证,胡某就拿这些捡到的身份证给他人开机。
警方提醒,不实名上网被发现后,网吧老板、服务员甚至顾客都有可能被罚,甚至拘留。网吧营业者如捡到顾客遗失的身份证,一定要联系社区民警交到辖区派出所,不要给没带身份证的顾客“行方便”。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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