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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工程建设实行三项制度 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7-12-12 08:31:54来源:襄阳日报进入电子报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陈傲 全媒体记者 曾晓薇)12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近日,我市出台《襄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方案》,将在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以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到2020年,使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为确保三项制度顺利实施,我市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2018年6月前,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成立行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路线图。以交通、水利、国土、铁路建设项目及大型社会项目为重点先行先试。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今年8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均要启动实施三项制度;今年8月1日以前开工,竣工期限在半年以上且工程款拨付在50%以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也应参照执行。2018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类新开工项目全面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实行网上动态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和银行自愿参与等原则,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襄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襄阳分行等4家银行,承担工资专户开户和工资代发业务。

  据悉,建设单位(代建投资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前10日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或工资性工程款)至专用账户。若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相关部门将依规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施工总承包企业因未按三项制度落实,未委托银行按时代发工资(劳务费),造成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由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责令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依规列入失信企业。达到《刑法》规定标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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