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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城区禁鞭工作实现44天“零燃放”

发布时间:2019-01-23 15:48:00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欧阳智慧、丁炎)1月18日至23日,保康县禁鞭办联合公安、安监、城关镇等单位负责人,再次对城区禁鞭工作进行督察。自2018年12月10日保康召开全县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以来,由于禁鞭工作扎实有效、措施得力,目前已实现城区禁鞭44天“零燃放”。

  保康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过去每逢元旦春节、红白喜事,群众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但近年来,随着群众对空气质量、生活环境、社会安全的要求日益升高,禁鞭呼声随之高涨,禁鞭工作势在必行。对此,保康县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村委会干部及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个体户、居民代表等,召开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就禁鞭区域划分、宣传发动、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安排部署,后相继完善、颁布了《保康县城区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力求在传统和文明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满足群众期盼和发展需要。

  全县禁鞭工作开展以来,保康县迅速部署,大员上阵,全力以赴,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冯云波亲任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宣传部、综治办、法制办及公安、城管、民政、食药、卫计、教育、城关镇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禁鞭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职责任务。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刘锴,副县长朱宝剑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抽调各禁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先后多次带队走街入巷,详细察看禁鞭宣传和工作落实情况,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政策。通过落实“层层动员、夯实责任、组建专班、强化宣传、集中行动”五大措施,做到了“组织力量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清缴巡查到位”,全面掀起了城区禁鞭工作高潮。

  与此同时,保康县公安机关网上网下宣传同步进行,传统与现代方式互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禁鞭”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群众支持、配合、参与“禁鞭”工作。在城区,联合消防、教育等单位,深入县一中、实验小学、城关小学及各幼儿园举办禁鞭宣传讲座,强调城区禁鞭的具体时间、范围,讲解违反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小手拉打手”让禁鞭宣传从学校走向家庭,让学生提醒家长、监督家长。在各乡镇,11个派出所通过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标语,在户籍窗口为办事群众发放禁鞭宣传手册,在全县营造强大的禁鞭声势,发动群众举报和制止在禁鞭区内生产、经营、储存、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网上,组织全警通过微信、QQ等平台,持续发布城区禁鞭相关图文信息。在线下,城关派出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禁鞭宣传活动开展,确保了禁鞭文艺汇演、禁鞭清查行动的顺利开展。

  此外,禁鞭办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划分,将禁鞭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清零清仓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在元旦前全面完成城区35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点的货物清仓、转运、转营等工作。公安局充分发挥禁鞭主力军作用,及时研究制定禁鞭执法模板,加大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接警、调警力度,对非法鞭炮作坊以及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同时,将禁鞭工作与治安巡逻和查处机动车违法等工作相结合,组织警力常态化在禁鞭区域进行巡逻,发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现场予以制止查处。在所有外围入城卡口摆放禁鞭检查牌,加强对入城车辆和人员的禁鞭提醒和盘查检查工作,防止携带鞭炮入禁放区。

  目前,通过大量工作,全县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禁鞭相关规定,以摆放鲜花、组织文艺表演等形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庆,寄托哀思。受禁鞭工作之利,城区现在空气质量指数分别为53、62、67,平均值60,均在良好等级,群众普遍反应空气质量令人满意。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110报警平台未接到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噪音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