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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十字路口都直行?民警:发生事故责任明!

发布时间:2019-01-17 17:13:08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杜忠华、张志伟)1月4日,在襄阳东津一十字路口两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双方都觉得没有过错。交警依据交规,认定双方应负责任。

  当日17时许,樊城区王女士接在东津世纪城上中学的孩子回家,途径苏岭路与秦岭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该路口没有红绿灯,王女士回家心切,未注意观察,与一辆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孩子和同学都受轻微伤。王女士联系家人将孩子送医治疗后,选择了报警。

  东津新区公安分局平台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询问中,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正常直行,没有过错。民警依据交规认定,作为左方的王女士因未让右方来车先行,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而右方车辆过路口时超速,也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