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及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通讯员 马涛 摄
王某及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通讯员 马涛 摄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马涛、杨永定)2016年12月11日下午17时至18时,老河口市公安局仙人渡所民警在316国道莫营路段巡逻时,接连发现两辆号牌为襄阳的小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随对其展开盘查,发现两车分别非法运输鞭炮120箱、62箱,且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经两名运输司机讲述,他们原本打算在年底前,买入一批烟花爆竹来卖,但是为了"省事"和多盈利,在事先没有向公安部门申请运输路线、没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用个人车辆运输,其行为已经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警方依法暂扣其烟花爆竹,并对两当事人给予罚款处理。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化学危险品,在挤压、碰撞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爆炸,所以在没有专门车辆、没有专门人员指导的情况下运输是极其危险的,一旦在路上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作者: 编辑:卢静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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