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夏律学)7月4日,笔者从襄阳市经信委获悉,襄阳宜城市在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会上受到国土资源部表彰,成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
据悉,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评比达标表彰。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方向,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切实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模式,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水平,是国家一项长期战略。
此次评选采用的是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共有50项指标,包括46项考核指标和4项一票否决指标,分两种地区类型,设置土地、矿产、综合三类考核指标。对指标标准体系中占比20%以上的综合性指标和公众参与性土地资源指标,委托国家统计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调查评价,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了“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引导各地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本届表彰的225个模范县(市)在获得荣誉的同时,还收获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14个地级市获15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此外,国土部在相关政策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也将向模范县(市)适当倾斜。
经了解, 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19个县(市)、3个地级市获得过此项殊荣,受表彰数量位于全国前三甲,但襄阳市仅有宜城市一家。
(作者: 编辑: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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