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邓雷 王子鸣)“店垭镇锅厂村党支部书记吴光明,先后两次以其妻子和父亲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1900元,2016年11月,经保康县纪委审批,店垭镇纪委给予吴光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保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三元向县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通报近年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该县于2016年率先出台《保康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对精准扶贫中失职失责、违纪违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县纪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精准扶贫领域的信访反映从快分析排查,问题线索从快调查处理,部门履职从快监督检查,失职违规行为从快追责问责。县委巡察工作启动后,坚持把精准扶贫中存在的贪污受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作为巡察重点,先后开展两轮政治巡察。当前正在运用大数据手段监督检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搜索比对问题线索35701条,查实问题线索2568条。截至目前,已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审查50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批评教育问责34人。
“保康是全山区县和脱贫攻坚重点县,精准扶贫是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大的主责主业就是对扶贫领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对胆敢妄动扶贫‘奶酪’的严惩不贷,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提升满意度,增强获得感。”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三元表示。
(作者: 编辑:襄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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